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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务局立牌禁止垂钓游泳幸福水库竟可以交钱钓鱼

记者 楼志明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近日,有网友在义乌当地论坛上发帖说:禁止垂钓的幸福水库最近却对外开放了,只要交了钱,垂钓者就可以大模大样地钓鱼。

真的吗?6月24日,记者前往现场调查。

记者暗访:

交30元就可以钓鱼

当天早上,记者行走在幸福水库的大坝上,“水源重地请勿垂钓”,“严禁垂钓、游泳”的警示牌不时可见。大坝西侧,一群年轻人正在水库里游泳;五六个垂钓者头戴草帽、坐在不同的位置上钓鱼。

“在这里钓鱼有人管吗?”记者问。

“怎么会没人管,被行政执法人员发现是要没收渔具的。”一个操着义乌口音的中年人回答。

正在幸福湖公园打扫卫生的郭姓保洁员说:“今天钓鱼人不多,要是在周末,大坝上密密麻麻站满了人,有垂钓的,也有来游泳的。对面的大坝上是允许钓的,但要收钱。”

为证实此事,记者沿着大坝往东走,试图找到水库承包方,但没能找到。

6月27日下午,记者再次到该水库暗访。在水库东侧,记者看到三四个青年在烈日下钓鱼。一个姓王的小伙子,温州人,在义乌经商多年,是个垂钓爱好者。他说:“在这个水库钓鱼是要收费的,一天30元。”

记者与小王聊得正起劲,一名中年妇女走过来,嘴里嚷嚷着“钓鱼的交钱”。小王从口袋里拿出30元,中年妇女收了钱,从皮包里取出一张发票递给小王。这张发票上印有义乌幸福水库垂钓票的字样,面额30元,票据上没有盖章。

“鱼都没有钓到,怎么还要收钱?”记者问。

“没有办法,只要钓鱼,就要收钱,这是老板规定的。”这名中年妇女说,白天天热,鱼不好钓,现在晚上对外开放了,她劝小王晚上过来钓。

部门表态:

查实即终止承包合同

幸福水库位于义乌市城郊北面,紧邻义乌幸福湖国际会议中心。幸福水库管理处一名洪姓负责人告诉记者,幸福水库是一座以农田灌溉为主,兼顾防洪、城市河道供水等综合利用的小(一)型水库。由于幸福湖国际会议中心投入使用和幸福湖公园建成,近几年到幸福水库垂钓、游泳和游玩的人明显增多。尽管他们不断加强日常管理,发现垂钓者就耐心劝走,然而,管理人员一走,垂钓者立马返回。

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后宅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骆光伟说,市民到幸福水库垂钓的问题由来已久。对此,他们曾专门抽调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巡查,发现在水库垂钓的,一律没收钓鱼工具。由于该大队人手紧张,职能较多,难免顾此失彼。目前他们正在制订幸福水库长效管理办法和整治方案,决定在近两个月组织力量进行严管,确保幸福水库水清、环境整洁。

那么,非饮用水库能否开放垂钓?对此,义乌市水务局分管水库工作的党委委员龚龙郴说,幸福水库属于义乌市国有水库,为了调节水库生态系统,改善水库水质,水库管理方每年都往水库投放大量鱼苗。根据义乌市水务管理办法,幸福水库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垂钓。为此,该局在水库四周竖立了“禁止垂钓、游泳”警示牌。由于水务部门没有行政执法权,水库管理人员发现垂钓者,只能劝导。

对于幸福水库管理处承包方开展垂钓业务一事,龚龙郴表示,幸福水库委托第三方专业管理是经局里审批同意的,幸福水库承包合同明文规定:承包方以清水养殖,不准往水库投放鱼食,禁止对外开放垂钓。他们将立即对承包方允许垂钓一事进行调查,一经查实,将责成水库管理方终止与承包人的承包合同。

龚龙郴说,义乌水资源缺乏,保护水资源,人人有责。水库管理牵涉多个部门,他建议由属地政府牵头,水务、环保、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齐抓共管。